电子视力检测仪低视力的检测


  一、低视力门诊

  电子视力检测仪低视力康复工作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我国渐渐开展起来.并越来越受到眼科学界和社会各界的重视。

  1.设备组成

  (1)国际标准远、近视力表。(2)儿童图形视力表。(3)立体视检查图。电子视力检测仪(4)色盲检查图。(5)镜片箱。(6)视网膜检影镜。(7)裂隙灯。(8)眼底镜。(9)眼压计。(10)角膜曲率计。(11)阅读架、阅读灯等。12)各种光学助视器和非光学助视器。(13)低视力试镜箱。(14)低

视力专用病历记录。(15)低视力康复功能训练图谱。

  当然,作为低视力的病因筛查,还要具备视野检查、眼底m管荧光造影、视觉电生理等特殊检查手段。

  2.人员组成和分工

  根据孙葆忱教授的观点,建立低视力门诊,其人员的构成应有眼科医生、验光师和眼科护士或技师组成。医生负责眼病的诊断及处理,确定低视力患者,开助视器处方,电子视力检测仪并负责追踪观察:验光师负责对低视力患者进行屈光检查,并与眼科护士或技师一起在医生的指导下,帮患者试用助视器。教患者如何使用助视器及进行初步简单的训练。

    3.低视力康复工作的模式

   在一个题为“视觉失能者残余视力的应用”会议报告中推荐了以下的低视力工作模式。低视力患者的确认、转诊一眼科医生诊断、治疗、转诊一低视力门诊评价、开助视器处方、训练一环境与行动训练一追踪观察。

    低视力检查的目的是设法使低视力患者能够充分利用残余视力,帮助低视力患者提高生存质量及增强独立生活的能力。综合性的低视力处理包括:检查、诊断、评价、及为患者进行多方面的训练,电子视力检测仪应达到如下目的:①处方:给出低视力助视器及其他正确的处理意见。②指导:保证助视器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。③安排:做出适当的训练性、忠告性及指导性安排。